让渡不动产权利的三种方式及其税收
Posted on 2016-11-09 by maxvisadmin
在离婚诉讼中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永远是双方最敏感,也最绕不开的一个话题。而对于一般家庭来说,分割财产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分割房产。在律师实务中,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夫妻倾向于放弃对共有房产的所有权,转而赠与婚生子女。我们在感叹楼市如此疯狂的大环境下,愿意牺牲自身利益为子女谋福利的人群反而在增长的同时,也自然而然地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:过户成本一定是与房价挂钩的,而房价疯涨时,我们有多少方法可以安全过户,又如何选择最经济和方便的手段合法避税呢?
现在的政策下,合法有效的过户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:买卖、赠与、继承。
一、买卖
1、增值税(原营业税5.6%,包括0.6%城建、教育附加)
2016年5月1日起,“营改增”试点工作全面实施,此次试点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,对二手房买卖市场首先造成了冲击。
“营改增”之前,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营业税、个税和契税。“营改增”之后,营业税改为增值税,同时对个税和契税的计税依据也作了相应调整。
根据财政部:《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》财税〔2016〕36号,对房地产营改增税率的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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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改增前(营业税) |
营改增后(增值税) |
满两年 |
免征营业税 |
免征增值税 |
不满两年 |
征5%营业税 |
征5%增值税 |
(注:此处仅针对普通住宅展开讨论,非普通住宅即使满两年也要对差额部分进行征税)
“营改增”之前,房屋产证满两年之后交易免征营业税,而未满两年的,征收5%营业税;而“营改增”之后,房屋产证满两年之后交易免征增值税,而未满两年的,征收5%增值税。乍一看并没有变化,实际上,区别不在于税率,而在于计算公式:
营业税=销售额*5%
增值税=销售额/(1+5%)*5%
假如一套产证未满两年的房屋价值100万,那么
营业税=100万*5%=5万
增值税=100万/105%*5%=4.76万
可以得出,“营改增”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原本营业税部分的税负,房屋销售价越高,减轻税负越多,但是总体而言幅度并不大。
2、契税
营改增后,契税征税的最大变化在于计征契税的价格不含增值税部分。
此处同样仅讨论北上广深以外地区的普通住宅
依据: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建部联合出台的《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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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唯一住房 |
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|
90平米及以下 |
减按1%税率征税 |
减按1%税率征税 |
90平米以上 |
减按1.5%税率征税 |
减按2%税率征税 |
假如首套90平以下,未满2年的房子,成交价100万。
营改增之前的契税=100万*1%=10000元
营改增之后的契税,需要先计算得出不含税价=100/1.05%=95.24万元
即营改增之后的契税=95.24*1%=9524元
可以看出,营改增后,契税价格也相应降低。
3、印花税:双方各缴0.05%,合计0.1%
4、个税
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唯一住宅的,免征个税。
对于不满足满五年唯一的住宅,目前有主要有两种计税方式
① 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,或者满五年不唯一住宅的,按照“差额”20%征收个税。此种征税方式营改增前后不发生变化。
② 按房屋交易价格1%计征个税。营改增之后个税应税收入不包含增值税。举例:100万元,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为例,则:
营改增之前,个税=100万元*1%=10000元
营改增之后,个税=100万元/1.05*1%=9524元
可以得出:在严格执行“差额”20%(如北京)以外的地区,营改增导致二手房个税降低。
结论:营改增之后,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、契税及个税,营改增带来的利好消息是:以上各项税收都有所降低。但是与持续异常走高的房价相比,显得有些无关痛痒。

二、赠与
房屋赠与,指一方(赠与人)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(受赠人),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。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。
房屋赠与合同作为赠与合同的一种,当然的具有赠与合同的一般性质。因而在赠与时,需要注意以下要点:
1. 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,是单务合同,无偿合同。即需要双方达成合意,但又只有一方负有法定义务。
2. 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,非诺成合同。即使成立书面协议,在完成交付行为之前,合同都未成立。不存在违约。
3. 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。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要求才能实现过户。赠与行为必须提交产权证、赠与合同,并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,方能发生效力。
在直系亲属的赠与的情况下,一般征收3%的契税和合计0.1%的印花税

三、继承
原本,继承房屋需要缴纳以下费用:
1、继承权公证费用(评估价2%)
2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(差额累进计算,一般房屋在几千至上万元左右不等)
3、过户工本费(几乎可以忽略不计)
4、契税(法定继承人免征):非法定继承人1.5%
其中大部分费用出现在公证和价值评估部分,该费用规定在司法部和建设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《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》,而2016年7月5日,司法部出台《关于废止司法部 建设部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》的通知。也就是说,公证不再是继承的必经程序,那么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,只需要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完成过户。
假设买卖一套“满五年唯一”且不满90平米的房产,只需缴纳1%契税和0.1%印花税,而赠与则需要缴纳3%契税和0.1%印花税。
而当这套不足90平米的房屋产证不满两年时,买卖就需要缴纳增值税、契税、个税等全部税费,过户成本显然就远高于赠与时的3.1%了。
结论:过户给子女最省钱的方法是等父母过世后,通过法定继承让渡房屋所有权。
至于买卖和赠与哪种方式更经济,则需要根据房屋具体价值以及产证年限再作判断。